[北京]辦理離婚后男方房產公證給女方負責監護的兒子
離婚后,男方擁有的拆遷安置房產需要過戶給由女方負責監護撫養的兒子,由于兒子未滿8歲,兒子是否可以單獨擁有此房產的產權?此房產需要辦理過戶手續嗎?另外需要辦理什么公證手續嗎?
專業公證人員 在線回答:
您好,可辦理贈與公證,辦理贈與合同需要贈與人與受贈人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本人均親自到場辦理,需要攜帶以下材料: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孩子的戶口簿、出生證明。贈與房屋的產證、獲得該房屋的購房合同(或動遷協議)網上咨詢僅作參考,不排除辦理時需提供其他材料。
特別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不完整,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費用說明
1、除公證費以外,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2、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3、副本費根據您所需要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費。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申請人的住所在公證機構所在地,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證明。
2、公證書用于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系統會自動為您添加該公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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