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公證
1業務簡介
?當您前往的國家(地區)要求證明相關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監護人身份時,公證處將根據您的具體情況,依法對您具有監護身份這一有法律意義的事實進行公證。
2所需材料
?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具有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比如:證明您系未成年人的父或母,法院指定您作為某人的監護人的判決書等。
3其他提醒
?一般要求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監護分為法定監護(比如未成年人)、指定監護(比如精神病人)或委托監護。監護人一般為自然人,若為單位的,需提交單位證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4可受理的公證處
?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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