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公證
1業務簡介
?贈與公證系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即贈與人的單方申請,依法證明申請人將本人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當您需要將您的財產(例如房產)無償贈與給他人時,有關單位(例如國土與資源管理局)可能會要求您辦理該公證。例如:房產贈與公證、車輛贈與公證等。
贈與財產為夫妻共有的,贈與行為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做出,二人同為贈與人。因贈與可以限定是否只作為受贈人的個人財產,因此,在家庭財產處分中也常見應用于父母贈與子女財產的情形。
此項業務一般為自然人申請。
2所需材料
1、贈與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贈與人的婚姻狀況證明(贈與人系夫妻則提供結婚證,贈與人系單身則提供未婚證明或離婚證、離婚協議);
3、贈與的財產權屬證明(產權證等);
4、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5、申請人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機構通過贈與行為的決定;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可能會影響到稅收的減免或計算,請提前與稅務部門聯系。
4可受理的公證處
行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