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公證
1業務簡介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例如房產)無償贈與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此類公證,公證處證明雙方簽訂合同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常見于房屋贈與過戶手續的辦理。因贈與可以限定是否只作為受贈人的個人財產,因此,在家庭財產處分中也常見應用于父母贈與子女財產的情形。
此項業務申請人一般為自然人。
2所需材料
1、贈與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受贈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身份證、居民戶簿)(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贈與人的婚姻狀況(贈與人系夫妻提供結婚證,贈與人系單身提供未婚證明或離婚證離婚協議);
3、權屬證明(產權證等);
4、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若對于過戶稅收減免有益的話);
5、申請人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機構通過贈與行為的決定;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可能會影響到稅收的減免或計算,請提前與稅務部門聯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合同經公證后不可撤銷。因此,建議您慎重做出。若贈與人的贈與要求附加條件,請確保您所附的條件無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具體情況請向公證處咨詢。
4可受理的公證處
任一方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簽約地;涉及不動產的,必須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