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遺產)分割協議公證
1業務簡介
?財產分割協議又稱為析產協議,即財產共有人經協商,對共有財產達成一致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財產(遺產)分割協議公證是公證處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該業務類型主要適用于您與您的房屋共有人想對房屋份額做出約定的時候,需要辦理的公證。例如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伙(合作)或聯營的財產分割、析產協議等。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一般為自然人)的身份證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證件,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理人應提交與被代理人關系的證明,委托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2、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財產權屬證明;
4、財產分割協議書(公證處可代擬);
5、申請人為法人時,可能需要提供公司章程、權力機構同意析產的決議等文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本人簽署合同,不能由他人代理,或對委托書的形式有特別要求,請與公證處聯系咨詢。
適用合同法的規定,若對合同的草擬有疑問的,建議參閱合同法或與公證處聯系咨詢。
4可受理的公證處
任一方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簽約地;涉及不動產的,必須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