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證所需材料
提存公證如何辦理:
提存公證是公證處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債權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債之標的物或擔保物(含擔保物的替代物)進行寄托、保管,并在條件成就時交付債權人的活動。為履行清償義務或擔保義務而向公證處申請提存的人為提存人。提存之債的債權人為提存受領人。辦理提存公證需要的基本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件;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應提交與被代理人關系的證明,委托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2、合同(協議)、擔保書、贈與書、司法文書、行政決定等據以履行義務的依據。
3、提存物給付條件說明;
4、提存受領人姓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
5、提存標的物種類、質量、數量、價值的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