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公證
李阿姨60歲,她從小在包頭長大,后來隨兒女到上海定居并工作,退休后李奶奶因思鄉心切回到包頭生活,上海的工作單位要求她每年在居住地的公證機構辦理生存公證方可領取退休金。
什么是生存公證?辦理生存公證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及居民身份證;
2、本人的居住證明信(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3、有關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4、本人近期照片2-4張;
5、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生存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自然人尚健在事實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生存公證一般用于異地領取退休金、養老金、保險福利金等或涉外使用,生存公證不得委托,需當事人親自辦理。
※辦理生存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機構提供的證明材料:
生存公證書?
()ΧΧ字第ΧΧ號
根據實地調查(或ΧΧΧΧΧΧ提供的ΧΧ證明),茲證明ΧΧΧ,男(或女)Χ年Χ月Χ日出生,至今尚健在。現住ΧΧ省ΧΧ市ΧΧ路ΧΧ號(或ΧΧ)
中華人民共和國ΧΧ省ΧΧ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ΧΧ年Χ月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