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約定公證
你好,我們夫妻在北京有套房,我們結婚多年,并有孩,我老公是外國人,他現在工作經常出差,他把在他本國的房產已作了公證,說北京的這套留給我,目前已登記在我個人名下,未防他將來在北京有外遇而變卦,我這樣的情況,需要再公證一下嗎?具體需哪些資料?費用多少?需多長時間辦公證手續?如公證了,還要去房交中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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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來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公證,需夫妻雙方來我處辦理,攜帶好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結婚證、產權證、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合同(如有)、夫妻財產約定文本(我處可代寫)等材料。公證費400元/件,副本費10元/件,代書費200元/份。如您有涉及房產更名、權利轉移等方面的問題請向房產管理有關部門咨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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