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需要具備的證明材料
- ●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1)身份證;(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3)身份證(若有) - ● 2、父母身份證件
☆父母一方或雙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雙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證明(死亡證或注銷戶口證明) - ● 3、父母結婚證;如父母離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2)法院《民事調解書》或(3)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 ● 4、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 ● 5、親屬關系證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如上述1~4均齊備不需提供)
- ● 6、照片:所需張數依所需要公證份數+1張提供,為同底版兩寸證件照片
- ● 7、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請注意:具體所需材料以公證員現場咨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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