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方公證處
北京市東方公證處位于安定門外大街168號,地壇體育場西看臺,海南大廈與皇城國際中間
駕車線路———安定門橋向北500米至地壇西門——再向北100米,在海南大廈與皇城國際之間
乘車路線———乘坐75、104快、104、108、113、119、124、201、328、407、426、430、558、758、快速公交3號線、特11路公交車地壇西門站下車
———地鐵2號線安定門站下車,B口出向北步行600米,在皇城國際與海南大廈之間
聯系電話: 010—84217035、84029500、84001228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機構介紹
北京市東方公證處的前身為北京市東城區公證處。我處成立于1982年7月,是北京市最早辦理各類涉外、國內民事及國內經濟公證事項的公證處之一。1996 年由原行政體制改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自收自支、自我發展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的事業法人組織。我處始終秉承“精誠服務,和諧 共進”的辦證宗旨,充分發揮公證的服務、溝通、監督、證明的職能作用,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一致贊譽。多次被評為“北京市 司法局優秀公證處”、“東城區司法局文明窗口單位”、“北京市司法局精神文明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多年以來,我處為社會各界提供了廣泛、優質的公證法律服務,業務范圍不斷擴展,從建處之初的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十余項,發展到金融、房地產、國內民 事、經濟、涉外公證等近百項公證業務,二十多年來共辦理國內、涉外公證二十余萬件。公證書發往包括臺灣、香港、澳門在內的國內所有省份和世界上近百個國家 和地區使用,具有良好的聲譽和權威。
我處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注重科學發展、規范管理、創新服務的經營理念,忠于法律、誠信服務、關注民生、奉獻社會。全處公證員均受過高等法律專業教育,具 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良好的敬業精神、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孜孜以求的開拓進取能力,具有辦理重大、疑難、復雜公證事務的豐富經驗。全處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 和使命感,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不斷增強社會服務意識和風險意識,塑造出了人民滿意的公證新形象。
特色業務
繼承權公證是傳統公證業務,也是面向廣大民眾的常見公證業務。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該公民有繼承死者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繼承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定繼承,另一是遺囑繼承。繼承公證是我處的傳統公證業務,我處對辦理繼承公證具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每 年辦理著大量的關于房產、存款、經租房補償款、住房補貼款、住房公積金、機動車等各種財產形式的繼承公證。本著對當事人負責、為當事人著想的目的,為普通 百姓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
繼承公證由繼承人住所地或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及不動產的繼承,均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及多處遺產的,由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繼 承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根據《公證法》的管轄規定,我處可以受理北京市范圍內所有的遺產繼承類公證事項,也即當事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 北京,或者房產在北京市范圍內,我處均可以受理。
辦理繼承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 機構、人員公證證明并辦理外交認證、加章轉遞等手續;(2)被繼承人和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應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 具;被繼承人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死亡的,死亡證明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并辦理外交認證、加章轉遞等手續;(3)被繼承人遺留 的財產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權證、記名股票、存款憑證等;?(4)被繼承人的全部合法繼承人情況的證明,以及有無依靠被繼承 人生活的人的證明。一般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根據其檔案記載出具,證明的范圍以繼承法所確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為限;?(5)被繼承人生 前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自書、代書等形式的遺囑;(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親自到公證處發表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或提交經公證證明的放棄繼承權聲明 書;(7)繼承人失蹤多年,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的裁定書;(8)其他有關材料。
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存在共有 權人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3)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 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 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5) 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①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②遺囑繼承人先于立 遺囑人死亡的;③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④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⑤遺囑未處分的遺產。?(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 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余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7)在 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
辦理繼承權公證的程序:??當事人辦理繼承權公證應先到我處進行咨詢,領取相關材料或表格,根據公證員的指導到相關部門開具證明后,可與公證員預約辦理此公證事項。
保全證據公證是指在訴訟活動以外的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與申請人有關的、日后可能毀滅丟失或難以取得的證據加以提取和固定,以保 持其證明力的公證活動。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 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 明:······(六)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可以依 照下列原則認定:······(二)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由此可以 看出,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合法申請,對相關證據進行提取和驗證的保全證據公證,是為其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提供有效證據的最佳途徑。
我們可以看出公證隨著這個數字世紀的到來,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當事人法律意識,特別是證據意識的不斷提高,保全證據公證的作用得到凸顯。近年 來,我國各省市法院受理的著作權網絡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呈現明顯增長趨勢,人民法院因公證處出具公證書而認定侵權事實成立并判令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民事責任 的案件占到了較高的比例。這使公證行業在這一業務領域顯示出了顯著的優勢。以保全證據公證書作為訴訟的直接的、主要的證據,被法院采信而勝訴的案例非常 多。
北京市東方公證處十分關注這個領域的發展狀況,不斷研究細化公證的方式方法,嚴格規范了我處辦理相關公證的各項程序和手續,規定必須嚴格按照“公證法” “公證程序規則”辦理上述公證業務。因為始終對辦理此類公證業務保持清醒的風險意識,堅持原則,經過探索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規范制度,有效的 提高了我處的辦理上述公證業務的質量。2009年我處共辦理涉及網絡信息的保全證據公證4000余件,通過回訪,我們了解到通過我處出具的公證書作為直接 證據的涉訴案件勝訴率為100%。
2009年10月9日至10日,我處齊京凱主任特別受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的邀請參加了在蘇州舉行的“音像制品侵權賠償問題研討會”。北京市東方公證處是本次研討會唯一受邀的公證機構。這說明北京市東方公證處在這一業務領域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2010年5月,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主辦的“2010中外企業知識產權大會”之“卡拉OK音樂版權法律熱點問題研討會”分 會在北京市舉行。本次會議邀請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在內的法院、版權界、律師界以及相關的政府機關、企業、高校等100余位權威知名人士 參加。主辦單位稱,鑒于北京市東方公證處在上述領域的卓越貢獻,特別邀請齊京凱主任參加本次研討會。
2010年8月中國音像協會反盜版工作委員會在新疆召開首屆理事會。本次會議上組織方提出鑒于北京市東方公證處在音像反盜版領域的卓越貢獻,特別同意增補 北京市東方公證處為常務理事單位。據悉,北京市東方公證處是中國音像協會反盜版工作委員會常務理事單位中唯一的公證機構。
2010年11月,由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工業與信息化部、國家文化部、共青團中央、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及北京市人民政 府主辦,北京市版權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北京分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承辦,北京國際版權交易中心組織執行的“第三屆中國國際版權博覽會”在北京國家 會議中心召開,北京市東方公證處應邀在本次博覽會上設立了一個展示區,齊京凱主任還應邀參加了本次博覽會的“中國版權維權高峰論壇”,發表了題為《數字時 代侵權取證的嚴峻考驗》的演講,并接受了版權網的獨家專訪。本次論壇旨在整合版權管理機構、司法機構、法律研究機構、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和版權交易機構等諸 多行業資源,一方面通過盤點過去一年市場上侵權盜版事件以及成功維權事件,總結經驗教訓;另一方面詳細分析相關的法律、案件、爭論以及利益紛爭。重點在于 推動以版權保護為核心的法律機制,推動各領域版權交易市場發展,為權利人和版權使用方打造全方位的服務平臺,為推動我國著作權法的完善和健全夯實基礎。
在看到可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在時刻保持警惕,始終堅持公證原則,保持熱情、認真、負責和全身心投入的態度及專業的水平將是我們保持成績的關鍵。北京市 東方公證處會在保全證據的業務領域進一步放寬眼界,學習先進經驗,為我處更好的發揮公證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本質奠定堅實的基礎。
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是一種不通過訴訟程序,使債權人便捷有效地實現債權的特別程序,既可以對債務人形成須依約還款的巨大壓力,有效維護債權人 合法權益,又可以顯著減輕人民法院的負擔。因此,本著更有利于保障資金融通、交易安全和實現債權的角度出發,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制度對資金融 通、交易秩序和實現債權提供了更高、更安全的保障系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公證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 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00年9月21日頒行的《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 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更是對公證機關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條件、范圍、執行證書的申請、人民法院的執行等進行了細 致規定。
近年來,我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與浦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光大銀行等銀行及相關擔保公司合作,辦理了大量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具體包括賦 予購房借款合同、融資協議、授信合同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我處將本著更加務實、高效的 工作作風,充分發揮在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方面的優勢,努力為社會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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