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出國旅行公證
未成年人要跟隨父母中一方去申根國家旅游,領館需要出示另一方的出行同意書的公證書,并需要外交部認證。此外還需要外交部認證的監護人證明的公證書。這個需要怎么辦理?需要哪些資料?另外父母雙方已經離異。
在線回答:
您好,辦理該公證的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或連續居住滿一年的臨時居住證或集體戶口。辦理出行同意書的一方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離婚材料(離婚證、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孩子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關于監護人的證明公證書您應向領館詢問具體的公證事項,是否是辦理孩子的出生公證或出生證公證或親屬關系公證。外事認證是在我們為您出具公證書后您可以前往上海外事辦進行認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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