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出生公證、未婚公證
請問我要辦理涉外的出生公證和未婚公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以及我看個人公證申請表中有填寫用途,用途不一樣的話公證文件會有區別么?謝謝!
在線回答:
您好,辦理上述公證的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或連續居住滿一年的臨時居住證或集體戶口。不清楚您出生的具體年代,如您有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出生公證應攜帶您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您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您的兩寸近照(n+1)張辦理,如您沒有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的,則應提供您的親屬關系證明表(本處網站可以下載,并由您的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蓋章);婚姻狀況公證的,攜帶您的身份證、戶口簿、單身證明(由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中心出具)。辦理不同的公證事項須提供不同的證明材料,具體要辦理何種事項的公證您應向所前往國家的駐華使領館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