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簽屬一份放棄書,房產公證
現有一套房子,產證上有已故奶奶和孫子的名字。已故奶奶有4個子女。子女愿意放棄房子份額給孫子,并有簽屬一份放棄書,但未公證。孫是否已享有100%的產權,還是需要去公證繼承另外50%的產權?
在線回答:
您好,房屋產權已交易中心登記為準,未變更登記的,產權仍屬于已故奶奶和孫子所有,已故奶奶的份額作為遺產由其遺囑受益人繼承,若沒有遺囑則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若您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麻煩您留下聯系電話,由于各家庭情況有所不一,所需的證明材料有所不同,我們將與您取得聯系為您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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