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附帶擔保 公證如何辦理?
您好,如做借款合同附帶以借款人房產作為抵押擔保的公證,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準備哪些材料呢?這樣的公證可以連同強制申請執行公證一起做嗎?在哪個公證處辦理是否沒有差別?借款合同+抵押擔保+強制執行公證的費用大概是如何計算?
在線回答:
您好,您可以申辦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需要出借人、借款人、抵押人及各自的配偶親自前來我處辦理。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一、出借人:
1、身份證、戶口簿 2、結婚證(若為單身則需提供單身證明)
二、借款人:
1、身份證、戶口簿
2、結婚證(若為單身則需提供單身證明)
3、出借資金合法來源憑證
三、抵押人:
1、身份證、戶口簿
2、結婚證(若為單身則需提供單身證明)
3、房產證、購房合同 備齊上述材料后,可由一人攜帶上述材料至我處領取咨詢號進行預約登記。 您可以在任何公證處辦理該公證事項。 費用: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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