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糾紛,錄音證據(jù)能否做個公證?
這個是背景: 因為租房者曾提出提前搬走但未搬,房東因此稱租房者違約,拒絕退還租房押金,怎么辦?
××為啥要錄音?
因為我當時沒有開收據(jù)哇 也沒有押金條,我失誤了。
現(xiàn)在如果我全程記錄一次對話內(nèi)容,并記錄詳細的時間,是否還需要到公證處去公證?
另外,錄音的話,我是自己前往,還是與公證人員一并前往?
回答一:
不需要公證,也沒有辦法公證,因為糾紛已經(jīng)發(fā)生。公證是發(fā)生在糾紛前的行為,本身就是為了避免糾紛的產(chǎn)生。比如遺囑公證,贈與公證。
錄音雖可以做為證據(jù),但有諸多限制。譬如:
1、不能用違法手段錄音,比如竊聽。
2、不侵害他人利益,當然,也不能侵害國家利益。
3、錄音的互動性,有問有答,且沒有邏輯模糊的地方。
4、貌似錄音這類現(xiàn)代化證據(jù),要保留原件,不能只用拷貝作為證據(jù)。
5、還必須有其他證據(jù)的佐證。
不要帶公證人員去了,最好是帶民警或者居委會大媽等與當事人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去。
回答二:
你這個案子是房東認為你有違約行為,不予返還押金。
他要對你存在違約行為承擔證明責任。
如果他聲稱已經(jīng)將押金交付給你,他要對交付的事實承擔證明責任。
你已經(jīng)支付了三個月的租金,又有房東給你的收據(jù)為證。完全沒有違約行為嘛。
很好奇你要這個錄音的證明事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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