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護照上加注英文名?需要提交什么樣的法律材料”,需要公證嗎
回答一:
中國護照現在可以申請在加注頁加注(不是漢語拼音的)英文名,見:(五)護照變更加注申請
加注的規定如下:
(五)護照變更加注申請
(一)辦理條件
1、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
2、需在新護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護照換發、補發申請自動加注上一本護照信息,無需單獨申請。)
(二)辦理材料
1、提交與首次申請護照相同的材料。
2、所持普通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需要作變更加注有關證明材料。
現長期在境外,生活中用英文名,想在護照上加注英文名。但看網上有些辦理過的人反應,辦理加注的“有關證明材料”頗為麻煩,需要“有法律效力的”,這個太模糊了。什么叫“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我注冊入學時必須要用跟護照上一樣的拼音姓名,想獲得顯示英文名的畢業證書應該是沒戲了。覺得這是個死循環,不是我的正式名,我怎么會貿然用在申請入學或辦理銀行卡這種事上呢,而且也不允許。然后這些材料是漢語拼音,又很難有太正式的材料顯示英文名。
有看到說材料要公證過,那什么樣的材料可以被公證?我參加學術會議的論文接收函上用英文名,能算嗎?加入行業協會用英文名,會員證能算嗎?或者有什么辦法弄到他們能認可的證明呢?
回答二:
極力不推薦。理由簡單:缺乏各類操作細則,基層部門的辦事員是不會幫你辦理的,即便你在某個部門有領導認識,可以通過灰色渠道解決,其他部門也不見的搞定。
做事前先想可行性,再想有沒有必要。
(我竟然很好奇題主你用生活中用個英文名為什么要改證件名,改了又有啥好處。如果好處是大大滴,你當我廢話無視好啦。)
這么大的人了,能不折騰自己就千萬別選擇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