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勞務、服務、雇傭)合同公證
1業務簡介
?公證處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及合同的內容真實、合法的活動;該業務類型主要適用于勞務合同公證、雇傭合同公證等。
2所需材料
1、招聘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件;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2、受雇傭人本人身份證件;
3、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4、少數涉及到行政審批的用工情況可能需要特殊的材料,比如:勞動主管部門批準的招聘計劃和招聘指標;招聘簡章,招聘條件及與招聘有關的文件;簽訂技術培訓、人才定向培訓協議,要提供與代培單位簽訂的代培合同(協議);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本人簽署合同,不能由他人代理,或對委托書的形式有特別要求,請與公證處聯系咨詢。
適用合同法的規定,若對合同的草擬有疑問的,建議參閱合同法或與公證處聯系咨詢。
4可受理的公證處
?任一方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簽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