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關系
1業務簡介
?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證明當事人之間因婚姻、血緣或者收養而產生的親屬關系事實真實、合法。
2所需材料
?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如關系人已移居國外的,需提供關系人國外身份證及護照的印影件,如關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關系人的死亡證明。
3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委托書。
4可受理的公證處
?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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