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公證
1業務簡介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買方與賣方之間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及合同內容真實合法的活動。
買賣合同在民事及商事活動中十分常見,諸如房屋買賣合同、股權轉讓合同、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購銷合同等。
2所需材料
1、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其他組織提交資格證明和負責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買賣合同文本(公證書可以代擬);
3、出賣人對標的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
4、若出賣人對外出售需要審批程序的,請提供審批材料;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適用合同法的規定,若對合同的草擬有疑問的,建議參閱合同法或與公證處聯系咨詢。
4可受理的公證處
任一方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簽約地;涉及不動產的,必須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