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甲积分/ma465足球比分/在哪看国足比赛直播/虎扑热火专区

公證與認證的區別有哪些

公證:

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種非訴訟活動。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規定,我國駐外大使館、總領事館可以接受在駐在國的我國公民的要求,辦理公證事務。辦理公證是領事的一項職能。

認證:

是對公證而言。領事認證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按國際慣例,凡涉外公證文書一般都應辦理領事認證。
聯系:兩者都是一種證明,都是由一定的機構的證明行為。

區別:

1、機構不同,公證作國內是專門的公證處,在國外是由大使館才能出具公證文書,而認證是領事館領事出具。
2、公證是一種國家證明行為,認證是一種民間商事證明。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