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遺囑公證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辦理遺囑公證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
2、遺囑所處分財產的產權證明;
3、遺囑若干份;
4、遺囑設有執行人的,還應提供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辦理遺囑公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遺囑所處分的只能是個人財產;
2、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3、立共同遺囑應寫清相互間的繼承順序;
4、立遺囑當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辦,如親自到公證處確有困難的,公證員可到其居住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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